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報告

一、前言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及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於 109 年 3 月 24 日經董事會通過制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該績效評估方式採內部自評及外部評鑑二種,每年至少執行ㄧ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三年至少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單位為財務部,並於公司委請外部專業團隊執行外部評估時,提供必要之資訊及協助。
 
本公司進行內部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二、內部績效評估

(一)評估面向:

董事會運作評估之衡量項目: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評估之衡量項目: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二)評估期間: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評估結果: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運作相當成熟皆符合指標作業,除對經營團隊之運作有相當掌握外,就相關之法令遵循、風險控制及查核事項,均能克盡董事督導之責。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董事遴選或提名時之參考依據;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並將評估結果提報 111 年3 月 18 日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