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提報董事會決議,設置稽核主管一名,並視公司營運規模狀況設立數名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與薪資報酬依本公司內部相關管理辦法及核決權限規定由人力資源部或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同意行之。

 

內部稽核運作:

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於每年年底前擬定次年度的稽核計劃,經呈董事會核准後,按此稽核計劃進行,並在稽核後出具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送交各獨立董事查閱;針對重大缺失事項者於董事會中提出報告,有開立缺失者,另每季進行缺失事項改正追蹤查核,直至改善為止。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各單位及所有子公司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定期每年覆核公司各單位及所有子公司所執行的自行檢查作業,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出具內控有效性聲明書依據之一,並依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不定期舉行座談會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及重要議案討論溝通;另簽證會計師茲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62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審計準則公報第58號[查核報告中關鍵查核事項之溝通]及證券期貨局93年3月11日發佈之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373號函規定,就執行財務報表查核規劃之治理事項與獨立董事充分溝通。

日期:108年11月8日
會計師的內控作業查核及公司自行的內控查核作業進行意見交流:

  • 就執行內控查核時有無遭遇到困難或無法配合或提供資料者:無此情形。
  • 建議應加強執行的內控作業:近年集團有增加了長短期投資,提醒及建議應加強投資循環的稽核作業。
  • 提醒應注意有無新公報的適用及規定,並可透過內部及外部課程獲得相關資訊。

日期:110 年 11 月 2 日
出席人員:獨立董事、會計師、稽核
會議內容:

  • 召開審計委員會有財務報告議案時,請會計師列席,便於即時就財務報告內容溝通。
  • 會計師針對以下列事項跟獨董做說明:
    1.財務報告的查核方式。
    2.財務報告的重點查核項目。
    3.財務報告的判斷項目。
    4.關鍵查核項目說明。
    5.內控制度的查核方式。
    6.稅法及證交法的修訂對公司的影響性。
    7.在公司治理上,會計師的角色扮演。
    8.因疫情的關係,今年大陸工廠的存貨盤點會委由當地會計師協助作業,帳的部份則是透過系統連線進行查核。
    9.未有發現有舞弊或是需要高度關注事項,內控未有重大缺失事項。
  • 因疫情關係,所以無法派人至當地查核,關於資產方面的查核需多加注意。
  • 在採購弊端的預防上,應透過制度的設定以降低舞弊的發生。
  • 供應商的廉潔承諾簽訂事項,台灣目前正在執行中。

日期:111 年 11 月 8 日
出席人員:獨立董事、會計師、稽核
會議內容:

  • 會計師就公司(含集團)財務的查核目標及查核方式進行說明。
  • 海外子公司若公司是委託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則是引用其專業報告。
  • 今年的台灣區的內控查核已完成,無發現重大問題。
  • 大陸的子公司查核受限於疫情,今年還是決議採視訊查核。
  • 今年的財務查核會將銷貨認列及存貨評鑑做為查核重點。
  • 應對公司的組織圖及核決權限表內容進行檢視,確認有無需修正。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1.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2.本公司稽核主管依規定按時將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核閱,獨立董事對於查核內容有疑問時,由稽核主管與獨董就該事項進行溝通。

 

112年獨立董事、會計師及稽核主管之溝通會議如下

日期:112 年 11 月 10 日
出席人員:獨立董事陳○○、獨立董事朱○○、獨立董事翁○○、會計師林○○
列席人員:稽核主管黃○○、會計師黃○○
會議內容:

  • 針對會計師提出集團存貨金額過高的問題,進行討論,並提出改善方案,經溝通協調後,會計師及所有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按該方式進行存貨管控。
  • 會計師提出對於今年金管會發布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的相關推動政策,請公司應留意相關規定。                        

    辦理情形:已將相關資訊提供給獨立董事,且公司也依照相關規定執行中。

  • 對於2022年獨董提出應檢視公司組織圖及核決權限表事項,已在2022/3/22提出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